[摘要] 4月29日,《巢湖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工作实施细则》与《巢湖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两个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予以印发,标志着我市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亦同步展开。
4月29日,《巢湖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工作实施细则》与《巢湖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两个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予以印发,标志着我市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亦同步展开。
“两房并轨”是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合一,并轨运行统筹管理的新模式,主要体现在:房源并轨、分类保障、同步受理、互相转化、梯度租金等方面。并轨后的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与以往的廉租住房相比,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形式发生了很多重要变化:一是扩大了受益人群。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涵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城镇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二是分类保障,收取梯次租金。公共租赁住房将根据申请家庭的经济收入和所属人群,分档收取不同租金。三是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互相转化。当保障家庭人口、收入等条件发生变化后,廉租住房租金将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转化,解决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好转后,超出廉租住房的准入条件,又无力购置商品用房的尴尬局面,体现了廉租住房柔性退出管理理念。
此外,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也进一步完善。新实施的《巢湖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体现了公共租赁住房将建立起部门联动、房人共管的综合管理思路,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向着规范管理、综合服务、和谐发展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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