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看房不小心掉电梯井受伤 开发商赔偿26万余元

——买房需谨慎

巢湖房天下  2015-06-03 10:03

黑心开发商

在看房过程中,不慎掉到电梯井里受伤,之后要求开发商赔偿30余万元。日前,含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开发商赔偿程先生各项经济损失268984.3元。

买房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是件大事,不但要看房屋图纸,还要实地查看房屋。含山县仙踪镇人程先生,于2014年7月15日上午来到含城某小区购房。售楼部服务人员带领程先生来到A区25号楼,说他所要购买的十三层的房子与三层的房型一致,要求程先生自行上三层看房。由于该栋楼房正在施工中,楼道内光线较暗,同时在楼梯及电梯走道未设置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程先生在走向楼梯上楼看房时,不慎踏空坠入电梯井里受伤,造成多处骨折及双肺挫伤,在医院住院治疗1个多月。经鉴定,构成身体一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

程先生认为,自己之所以受伤是因为售楼人员将其领到未完工的工地才引发的,因此开发商理应赔偿他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而开发商却以程先生受伤是因其自己不注意才引发的,拒绝赔偿。出院后,程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30余万元。

含山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商品房的销售者,开发商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事发时开发商在容易发生事故的电梯井附近,未充分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是程先生摔伤的主要原因,因此开发商应该承担90%的赔偿责任。原告程先生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在昏暗的地方更应谨慎,其自身对受伤的事实负有次要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合福高铁列车时刻表出炉 那些过巢湖东站

安徽出台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