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是一项民生工程,巢湖市房产局积极推进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工作,大程度上惠及民生。
出台政策,做到管理规范。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巢湖实际,出台了《巢湖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巢湖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前期申请、后期管理进一步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在我市首次实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
降低门槛,做到应保尽保。将保障对象有原来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一类拓展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城市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三类;将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792(元/人•月)调整到882(元/人•月),并确定2015年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为23600(元/人•年)以下,城市新就业职工与外来务工人员收入标准为59000(元/人•年)以下。
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正。严格落实“三审两公示制度”,即街道办事处初审、民政与房产等市直部门复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三级终审,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政府网站与环湖晨报公示。选房采取公开摇号,同时引入社监督,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截止目前,批已初审通过297户,比2014年全年分配量232户多65户。(蔡义华 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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