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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知

——申请条件,材料,费用

巢湖房天下  2015-06-10 09:17

一、 申请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为同一人。

2、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且还款满一年以上,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3、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巢湖市内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申贷人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

4、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5、申贷人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结清后原商贷银行开具“房地产他项权证注销委托书”);

6、 “商转公”前不能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没有其他未还清贷款。

二 、申请转贷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张)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份数 备 注

1 房地产权证 1 4

2 夫妻双方身份证 仅查验 4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 婚姻证明文书 仅查验 见备注

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若结婚证登记时间在购房时间之后则需要额外出具婚姻登记表复印件(附加民政部门公章,上有证明初婚);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公章)及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 户口本 仅查验 3 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要印;非本市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5份;

5 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1 3

6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1 2 需加盖公章(月收入超过5000元需打印流水账)

7 借款人贷款银行卡 仅查验 2

8 原商业贷款还贷资金明细表 1 2 原贷款商业银行出具,注明商贷放款时间、额度、年限、月还款额、剩余本金情况

9 夫妻双方信用报告 1 2

10 其他 中心、担保公司、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1、申贷人、共有产权人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借款合同,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未满18周岁不得作为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2、申贷人提出担保申请后,如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停缴或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造成贷款额度变动,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委贷通知为准。

三、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担保费:办理“商转公”业务免收担保费;如个人因信用不良无法申办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担保公司申请信用担保。担保公司若同意提供担保,则按贷款额x0.6‰x贷款年限收取,低300元;

2、印花税:贷款额的0.05‰。(税务部门收取)

3、他项权利变更费:50元(房产局收取)。

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168号招商大厦6楼

电话:0551-62657516 62620079 巢湖联系电话:82392779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巢湖分中心

地址:巢湖市向阳路239号(向阳路与党校路交*口)

电话:0551-82392973 12329 82392965

关于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业务的公告 为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有效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降低广大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的贷款成本,体现住房公积金使用受益的均衡性,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再上新台阶,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巢湖分中心于2015年6月起开办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该项业务主要面向当时暂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现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结算,可以适当地减轻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简化今后还贷提取的业务办理。

具体办理事项请缴存职工携带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夫妻双方身份证前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巢湖分中心二楼窗口或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82392973、82392965

工作时间:9:00——17:00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巢湖分中心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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