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巢城租住房子陪读的林某,与房东王某多次发生口角。在两年租期还剩一年多的情况下,决定搬离出租房,但王某却拒绝退还剩余租金。3月20日,在凤凰山司法所的调解下,王某同意退还林某6400元的房租款。
司法调解为其讨回剩余房租
晨刊讯在巢城租住房子陪读的林某,与房东王某多次发生口角。在两年租期还剩一年多的情况下,决定搬离出租房,但王某却拒绝退还剩余租金。3月20日,在凤凰山司法所的调解下,王某同意退还林某6400元的房租款。
林某是散兵镇人,去年为了孩子读书来到城里租房,当时她与房东王某口头商量好,一次性付给王某两年房租13000元。去年底,房里的水管冻坏,王某要求林某维修,两人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还惊动了辖区民警。此后,双方小吵小闹不断,不是王某怀疑林某偷电,就是林某说王某故意把门锁弄坏了,不给自己的孩子进门,两人关系极度恶化。
为不影响孩子学习,林某于3月13日搬离出租房,要求王某将余下15个月的房租退还,此时两人又发生了争吵。凤凰山司法所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时间联系到房东王某,王某声称当时与林某口头协商一次性付两年的房租,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概不退还,不过林某以不识字为由没签。王某还称,林某单方终止协议需支付违约金,租住期间弄坏了她家的东西也要赔偿。司法所当即给予解释,由于双方并未签订租房合同,因此违约金不好界定。一般情况下,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或是双方商议好的押金,这点可以理解,但是剩余的房租应退还。
经调解,3月30日,双方达成一致,王某退还给林某6400元的房租,一起租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王德霞 本报记者 黄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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