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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一2.6亩商业用地拟拍卖出让 参考价112万/亩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6-04-03 09:17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主任(扩大)会议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主任(扩大)会议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规划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5-55号

S105省道以北、公路建材厂以南

2.6亩(以实测为准)

商业(加油充电站)

≤0.6

≥30%

/

40年

200万元

112万元/亩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人,报市土委会“取消供应”,或申请采取挂牌或现场竞价方式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的公司法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按巢湖 指定单位的要求出具拆迁复建加油站的书面证明文件。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巢湖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26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暂定为2016年4月28日下午3: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拍卖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巢湖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否则,视为违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若未按期运营,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6、竞得人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等内容。

7、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 款规定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

8、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9、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批备案)。

10、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巢湖 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本出让方案经市土委会审定后,开竣工时间、建设周期等要求随出让公告一并公示,土地上市成交后,竞得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北角)。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巢湖市东风路436号三楼利用科)

详情请登录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巢湖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地块咨询电话:王伟平0551-82335929

报名受理出让文件领取电话:宋卫东 18225889801

宁 可 18605655219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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