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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彻底解决农村低保、五保对象看病难问题

巢湖市人民政府  2016-05-24 09:42

[摘要] 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彻底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2016年5月14日,巢湖市出台了《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巢政办秘【2016】61号)。

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彻底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2016年5月14日,巢湖市出台了《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巢政办秘【2016】61号)。

保险方案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费用和特慢性病门诊费用,经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政府专项救助和医疗救助后,由个人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含目录外医疗费用)全部计入补充保险补偿范围,予以全额补偿。每人每年180元投保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此项制度市财政需增加支出近600万元。

为方便群众,及时救助,补充保险和大病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实行“同窗口申请、即时性结报、一站式补偿”。

补充保险实施时间为2016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6年12月31日24时止。(李晓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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