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巢湖紧邻万达的中粮地块拟定6月23日拍卖 规划居住、服务设施
巢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巢告字[2017]17号)
巢告字[2017]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五次主任(扩大)会议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人,报市土委会“取消供应”,或申请采取挂牌或现场竞价方式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巢湖市国土资源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1日到巢湖市国土资源局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暂定为2017年6月23日下午3:00,若有调整,最终以另行通知为准。
2、拍卖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3、竞得人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要求,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
5、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时间。
6、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款规定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否则,自本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他地块的竞买。
7、竞得人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资金80元/平方米。
8、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
9、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批备案)。
10、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11、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持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向供电部门申请编制供电电源方案。
12、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巢湖市政府与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本出让方案经市土委会审定后,开竣工时间、建设周期等要求随出让公告一并公示,土地上市成交后,竞得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北角)。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巢湖市东风路436号三楼利用科)
地块咨询电话:王伟平0551-82335929
报名受理出让文件领取电话:宁 可 18605655219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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